淮安﹝2020﹞2号
各县区政府,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:
经市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,现将《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。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,细化责任,加强协作,推动工作落实。各县区要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具体措施,并抓好贯彻落实。各县区、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。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,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。
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
2020年4月10日